工会

关于推荐评选我校2018-2019年度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校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工会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将根据工会工作开展情况每两年进行一次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表彰那些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热心为广大教工服务的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现就有关评选表彰事宜公布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各分工会委员会成员、全体工会会员

二、 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推荐名额:

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根据各分工会会员总数的10%来核定名额,其中优秀工会干部占各单位所分配人数的10%,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单位名称

会员总数

10%比例名额

教师教育系

106

11人(其中2人为优秀工会干部

行政教辅

91

9人(其中2人为优秀工会干部

软件工程系

31

3人(其中1人为优秀工会干部

食品工程系

21

2人(其中1人为优秀工会干部

旅外系

42

4人(其中1人为优秀工会干部

艺设系

36

4(其中1人为优秀工会干部

经管系

30

3人(其中1人为优秀工会干部

(二)各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在认真听取教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报校工会。

(三)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先进事迹统一填写在登记表先进事迹栏内,要求文字简明扼要,500字左右。

(四)登记表一式一份。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从事工会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会专兼职干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本单位的工会工作和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具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员工投身教育改革和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努力;

3.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廉洁奉公。作风踏实,情系群众,熟悉、钻研工会业务,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工会工作;

4.突出工会维权职能,探索建立维权机制,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教职工素质建设、关心教职工生活、文体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热爱、支持工会工作,有良好的素质,有奉献精神,对于工会组织的活动积极参加,乐于为教职工办实事;

2、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积极动员教职工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能够结合实际开展自主创新活动;

3、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四、报名截止时间:129

五、 表彰方式

1、工会召开表彰大会;

2、向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

3、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1.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201912月3

  

  

附件1

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  族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分工会

意  见

校工会审  批

  

  

  

附件2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  族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分工会

意  见

校工会审  批